(本篇為謝麗貞醫師講授之10)

 

  病人看診時通常都有主訴,就算是瘖啞、昏迷者,其家屬也會代為述說有關的病情,不過最好是由病人來陳述,較具有真實參考性。一般小朋友不太會描述其主訴,但較為誠實,若有疼痛就會指出有疼痛之處,可信度較高;而成年大人們病痛較多,也容易忽略、隱瞞或選擇性地告知,其真實參考性較低。又病人或家屬常常直接將其他醫師所診斷的病名當作主訴,例如:胃食道逆流、大腸激躁症、坐骨神經痛等等當作主訴,這對我們的診斷和治療幫助不但不大反而誤導,我們應當盡量要求病人自己陳述其自覺的症狀、發病的過程、身體的感受以及細節等等,才不會被誤導而費時費力。我們在診斷時,務必要仔細觀察病人,詳細詢問症狀和發病的部位,仔細地作正、反、多向的鑑別,分辨症狀和病變,並且要全面思考,分析症狀的來龍去脈,是否合理且吻合我們的診斷?其過去和現在有無關聯?症狀最終會演變成甚麼?再由穴道去偵測,去印證病人的表現是否一致?才可以進行正式的診斷和治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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